最近一段时间,周叙白那边没再有新的消息,我妈和朝雨最近好像也消停了。 我知道她们不是不闹,是在憋大招。
我太了解她们了,暴风雨之前,总要有一段特别安静的天,好让她们把雷攒够了,一次性劈下来。
最近客串了一下著名导演孔导的戏,一是他曾经提携过我,在我刚入行时给过我一个女三角色。
其次他现在炙手可热,且导的戏都很有口碑。我如今没有接长剧,所以也乐意去帮这个忙。
沈知行约了我两次,我都在忙,他也没催,只每晚发一条消息,有时候是 “今天降温,带件外套”,有时候是一张他吃饭的照片,配一句“给你看个眼馋”。
杀青那天,他突然空降到了片场外。
那天下着雨,我裹着外套从棚里出来,一眼看见他的车亮着双闪停在外头。他站在车旁,撑着一把黑伞,冲我笑:“恭喜夫人杀青,走吧,请你吃饭。”
“去哪?”
“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沈知行带我去吃了个法餐,环境和菜品我都很喜欢。
餐后他说自驾送我回家。车在观景公路一路往北开,周围雨中的群山云雾缭绕,有一种水墨意境的美。
以前从来都是匆匆忙忙赶通告,很少像这样能闲适地欣赏自然美景。
睡了沉沉的一觉醒来,发现车子已经行驶在了江都市的街道上,但不是回我家的方向。
我问沈知行这是去哪儿,他神秘一笑说:“待会儿你就知道了。”
路边两排高大的梧桐快速掠过,不一会儿车子停在一个我有些眼熟的别墅小区门口。
这小区我认得。
前几年刚开盘的时候,我自己来看过房,喜欢那栋临湖的房子,喜欢客厅那扇大落地窗,喜欢推开窗能看见一整排秋天的梧桐。
可那时候我妈说,她喜欢那套滨江的别墅,而且钱也要留着给朝雨置办嫁妆要紧,不能让她婆家看不起她。我一个女孩子家买什么房,到时候嫁了人也是便宜外人。
心里虽然难过,但我居然还真就听话地没买自己喜欢的房,而是给她买了那套滨江别墅。
“你带我来这儿做什么?”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点发紧。
“你不是喜欢这里的房子吗,” 沈知行语气稀松平常,“后来没买成,有天经过这里时你跟我提过一嘴。”
我心里一跳,脸上却没显露:“你连这个都记得?”
“夫人说过的话,我哪敢不记。” 他笑着侧头看我。
车子进了别墅区,开到了湖边的一栋别墅前停下,他打开电子钥匙,那扇仿古的院门缓缓打开。
车子在车库停下,我下车后看着别墅的院子里得景观被打理得很好,半天没迈步。
他温柔地笑着揽起我的肩膀,开玩笑地说:“怎么,怕我吃了你啊?”
房门打开的瞬间,满屋的灯亮起,是我喜欢的暖色调的光。
低饱和的奶油色打底,木地板被顶灯照出温润的光影。客厅整面落地窗正对着湖,对岸两排梧桐树的叶子在深秋的雨里,像烤了一半的焦糖片,随风飘落。
此时天色渐黑,湖面上荡漾着路灯的光。
中岛厨房开阔得能站下两个人并肩,料理台上摆着洗好的盘子,旁边插着一支没来得及点的蜡烛。
沈知行牵着我的手,一处处认真介绍着。
玄关的鞋柜里,摆着按我尺码买的拖鞋,绒面,软底,是我上回逛商场时随口说了一句 "这双舒服" 的那种。
沙发上搭着一条我常盖的那种薄毯,茶几上摊着一本翻了一半的书,书签夹在中间, 正是我之前爱看的被沈知行借走的那本。
“这套房子是我从一个朋友那里买的,他装修好没住过就定居国外了,软装是我盯着设计师做的。” 沈知行从冰箱里拿了一个盒子,放到料理台上,声音平常得像在聊天气,“软装风格是按照你的建议,家电按你生活习惯挑的。”
我张了张嘴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我突然想起,前段时间他说一个朋友装修房子,觉得我的审美在线,问我装修的建议。
活了两辈子,我习惯了事事自己扛,习惯了给别人惊喜,帮别人置办东西。
我妈、朝雨她们说的每一句 "晚晚真好",背后都跟着一张账单,等着我拿十倍、百倍去还。
他带我看完整个房子,最后推开走廊尽头那扇门。
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。
那是个儿童房,嫩黄色的小床,窗帘是星星月亮的图案,书桌上立着一只没拆封的八音盒。
“儿童房我也准备好了,” 他声音放轻了些,“我不知道将来我们的孩子是儿子还是女儿,TA会喜欢什么样的颜色,就先按这个布置了。回头等TA来了,想要什么咱再换。”
我再也无法故作坚强冷静,眼泪瞬间涌了出来,一股感动和暖意从心底里升起。
好像上辈子没有这个环节,是我的哪一个选择改变了某些事情发展的走向了么?
上一世,我们的女儿在我去世后被我妈和朝雨从主卧拎出来,推着行李箱关在门外,抱着我的照片,在自己家的客厅角落里从天亮哭到天黑。
我背对着他,站了许久,才把那股涌上来的东西压平:“你就这么笃定我们很快会有孩子么,你不怕孩子看到我的原生家庭后不敢来?”
“怕什么。” 他说,“TA的原生家庭是我们,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来伤害TA,就算我们真的和孩子无缘,那也没关系,你就是我的小朋友。”
就这一句,我攒了这么多天的冷静,差点当场塌掉。
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,还没开口,他率先把我抱在怀里,轻轻拍着我的背,什么都没说,但我什么都懂。
我们第一次拥吻在一起,沈知行温柔体贴又有进攻性的吻让我暂时卸下了所有的防备。但我们俩都克制着没有进行下一步。
他把我抱起来放到客厅的按摩椅上,说让我休息一下,他来准备晚餐。
我笑着答应,这几天的忙碌,又加上在按摩椅的加持下,不一会儿我便睡着了。
醒来看到他正在往餐桌上摆放饭菜,我走过去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贴着张创可贴。
“你这手指怎么回事?”
“切菜不小心切破的。” 他有点不自然地往身后藏,“本来想请个厨师,后来觉得,让你第一次进咱们这个家,总得我亲手做点什么。”
“原来沈氏集团的少东家居然会做饭,那我可有口福了。” 我笑着打趣。
“刚学的。" 他笑,有点不好意思,“前两天跟着家里的厨师傅上了两天课。刀工不行,凑合能吃,你可别嫌弃。”
那顿饭,客观地说他确实做得不怎么样,但是在我心里比任何名厨做的都好吃。
排骨炖得有点柴,汤咸了,番茄炒蛋的蛋炒得稀碎。可我一口一口,吃得干干净净,连那碗偏咸的汤都喝完了。
吃到一半,他忽然放下筷子,很认真地看着我:“晚星,彩礼你不让我给,娘家席你不让办,这些我都听你的。”
“可你总得让我为你做点什么。”
“这房子不是我补偿你,是我觉得,你配得起一个自己想住的家。”
我握着筷子,指尖有点发麻。
窗外的雨还下着,湖面上的光一明一灭。我看着他,忽然特别清楚地意识到一件事。
我这辈子,第一次有人给我花钱,是真心想让我高兴,而不是等着我拿十倍百倍地还回去。
听到这话,我心里又酸又涨。有句话在舌尖滚了很久,到底还是问了出来:“知行,你……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
他像是没想到我会这么问,愣了一下。
“没有为什么。” 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说,“就是喜欢一个人,就会想把任何美好的东西都给她。”
那一刻,我忽然就明白了。
上一世,我被人榨干,是因为我总觉得,要被爱,就得先付出,就得把自己放得足够低,低到尘埃里,才好让人踩。
可原来,被好好对待,是不用先交一份投名状的。
晚上,我们各自洗漱完毕,然后在不同的房间休息。沈知行睡前和我道晚安时说,他会把最重要的一步留到新婚洞房花烛夜。
我关掉手机,躺下,听着窗外的雨声,难得地,睡了一个没有梦的觉。
我想,我大概是终于,学会怎么活这一辈子了。
第二天一早,程霜的电话打了过来,刚摁了接听键,她爽朗的声音便劈里啪啦地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