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印章翻过来,借着灰蒙蒙的光看印面。
印面不大,方方正正的,边缘磨得很滑。上面的字是反刻的,线条很深,沟壑里还嵌着陈年的红泥。他没学过认反字,看了好一会儿,才勉强认出那是两个字。
“留痕。”
他把印章握在手里。印纽是个简单的桥形,刚好能穿进两根手指,底下那枚铁钩似乎就是用来挂它的。
他拿着印章,走到字台边上,找了个空隙,把印面稳稳地压在上面。他没敢太用力,只是轻轻一按,然后抬起来。
底下的字面上,印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红框,里面是两个端正的正字:“留痕”。红泥虽然干了,但在印上去的时候,还是留下了一层清晰的朱色。
这抹红色在一片灰死、黑透的字堆里,亮得扎眼。
印完这一个,他身边的字又动了。它们像是闻到了红泥的味道,纷纷往他脚边挤。那个“回”字最先凑过来,停在他拿印章的手底下,微微发抖,像是在讨要一个印记。
他低头看着“回”字,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印章压了下去。抬起手,红色的“留痕”盖在了“回”字上。
被盖了印的“回”字立刻亮了一下。它不再是那种毫无生机的灰暗色,朱红色的印泥像给它注了一点活气,它的笔画舒展开来,变得紧实、有了边缘。
紧接着,那个“去”字也挤了过来。他盖了印。然后是“留”。再然后是外围那些他叫不出名字、碎了一半的字根。他蹲在地上,一个一个地盖过去。印章里的红泥一点点减少,但底下沾了印的字却越来越鲜活。
字台周围蔓延开一圈暗红色的痕迹。那些被印过的字不再四处游荡,它们主动排成了一列。就像当初在空地上拼出“你在这里”那样,这些带着红印的字在架子正前方排出了一条路。不多,只有十几个字,但它们已经紧紧咬合在一起,形成了一条清晰且指向明确的引线。
他直起腰,捶了捶蹲得发麻的腿。前面那片原本铁板一块的死地,被这十几个红字撕开了一道口子。
他把印章挂回脖子,没再把它放回暗格里。他把两只手揣进衣兜,踩着那条红字铺出的小径,往东走去。
(第三十一卷 第五十六章 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