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休庭一个小时,法院提供了简单的工作餐。 旁听席的人大多没心思吃饭,三三两两地聚在走廊里讨论案情。死者家属们围在一起,红着眼睛,低声说着话,都在等下午的法庭辩论,等着看坏人得到惩罚。 薛力和母亲坐在走廊尽头的长椅上,母亲一直在抹眼泪:“你爸…… 他不会判很重吧?” “妈,你放心。” 薛力安慰她,“他主动投案,如实交代,还有立功表现,不会太重的。” “都怪我,当年他走的时候,我就该逼着他去自首。” 母亲擦着眼泪,“也不至于躲十年,现在还要受这份罪。” “不怪你。” 薛力叹了口气,“当年他那个状态,谁说都没用。他自己跨不过去那道坎。” 正说着,陈晓然拿着公诉意见书走了过来,看到母子俩,停下脚步:“阿姨,薛队。” “陈警官。” 母亲赶紧站起来,有点局促。 “阿姨您坐,别客气。” 陈晓然笑了笑,对薛力使了个眼色,“薛队,你出来一下,跟你说点事。” 薛力跟着她走到走廊窗边。 “下午法庭辩论,对方肯定会猛攻诉讼时效和证据链。” 陈晓然压低声音,“周明远的律师是出了名的能言善辩,我们得做好准备。另外,张桂兰那边的律师,大概率会打情理牌,说她是为了给侄子报仇,事出有因,请求轻判。” “嗯。” 薛力点点头,“重点把周明远持续包庇的证据打扎实,证明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掩盖犯罪事实,犯罪行为处于持续状态,不受追诉时效限制。张桂兰那边,强调她是预谋杀人,手段隐蔽,被害人赵卫国并未直接参与葛小军事件,不具备过错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 陈晓然点点头,“放心吧,都准备妥了。” 下午一点半,庭审继续。 法庭辩论阶段,控辩双方立刻进入了白热化的交锋。 首先是周明远的辩护律师起身,侃侃而谈:“审判长,合议庭。我方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周明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、包庇罪,均不能成立。第一,葛小军坠亡事故发生在 1998 年,距今已二十二年,远超法定最高二十年追诉时效,且不存在延长、中断事由,依法不应再追究。第二,葛建国杀人藏尸,是其个人报复行为,与周明远无关。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周明远指使、参与杀人。所谓包庇,更是无稽之谈。周明远作为开发商,只负责项目整体运营,不可能知晓工地内部的个人恩怨。苏国栋篡改图纸,是其个人行为,周明远作为非专业人士,根本无从察觉墙体结构的变化。” 他顿了顿,提高了声音:“公诉机关提交的所有证据,都是间接证据,都是推测。仅凭资金流水和几句模糊的录音,就认定我的当事人构成犯罪,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!我请求法庭,依法宣告周明远无罪!” 话音落下,旁听席一片哗然。 “什么啊,还无罪?” “证据都这么足了还狡辩?” 周明远脸上露出点希冀的神色,坐直了些身子。 公诉人随即起身反驳,声音沉稳有力:“针对辩护方的意见,公诉方答辩如下。第一,关于追诉时效。葛小军坠亡事故发生后,被告人周明远为逃避责任,伙同王建军伪造事故现场、隐瞒事故真相,属于犯罪后逃避侦查,根据刑法规定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且被告人周明远多年来持续向相关人员行贿,持续掩盖犯罪事实,犯罪行为处于连续、继续状态,追诉时效重新计算,并未超过法定期限。” “第二,关于包庇罪。” 公诉人翻出证据目录,“书证显示,苏遥失踪后,周明远向主办民警赵卫国行贿二十万元,压下失踪案,使其未被刑事立案,导致葛建国得以继续作案。其行贿行为与后续命案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。此外,证人李满仓证言证实,事故发生后周明远亲自到工地,要求所有人统一口径,对外宣称葛小军违规操作。这不是包庇,什么是包庇?” “第三,关于证据。” 公诉人看向辩护律师,“本案形成了完整的间接证据链,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,足以认定案件事实。被告人周明远作为项目总负责人,对工地安全事故、人员失踪毫不知情,显然不符合常理。其辩解不能成立。” 双方你来我往,唇枪舌剑,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。 周明远的律师虽然能言善辩,但在扎实的证据链面前,也渐渐显得力不从心。 接下来是张桂兰的辩护。 她的律师走的是情理路线,语气沉重:“审判长,被告人张桂兰故意杀人,事实清楚,我方没有异议。但恳请法庭考虑其作案动机。张桂兰是葛小军的亲姑姑,侄子惨死,凶手逍遥法外,司法不公,她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,才采取了极端方式。被害人赵卫国收受贿赂,枉法办案,本身存在重大过错。张桂兰主观恶性小,社会危害性低,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。” 公诉人当即反驳:“被害人赵卫国是否违纪,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,绝不构成任何人私刑杀人的理由。被告人张桂兰事先预谋,伪装身份潜入医院,注射过量胰岛素杀人,手段隐蔽,性质恶劣。其所谓‘替天行道’的动机,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。否则,人人都可以自认正义,动用私刑,法律的尊严何在?” 辩论到最后,只剩下薛建国的辩护律师。 律师很年轻,语气诚恳:“被告人薛建国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系从犯。其未参与杀人预谋,仅因懦弱恐惧,协助搅拌混凝土,情节较轻。案发后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。同时,其提供的工作笔记、结构图等关键证据,对案件侦破起到了重大作用,系重大立功。” “被告人薛建国本身是底层务工人员,法律意识淡薄,因恐惧而选择逃避,十年间深受良心谴责,主动投案认罪悔罪。恳请法庭综合考虑其情节,对其减轻处罚,适用缓刑。” 法庭辩论结束的时候,窗外的雨已经停了。 天还是阴沉沉的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 审判长宣布:“下面,请各被告人做最后陈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