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德明把两本新公司法甩在桌上。
「你和周敏,各写一份备忘录。新法落地大半年了,我要知道它跟咱们的实务到底有什么关系。」
沈行接过来。封皮印着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他先翻目录,手指停在一处。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。
「别当普法作业写。」赵德明点了下桌面,「我要它落到咱经手的案子上,能拿来用。」
「明白。」
「周敏侧重从条文角度,你重点从你车间角度。两份放一起,我才看得到盲区。」
周敏已经动笔了。她在纸上画线,嘴里念着第一百八十条,忠实义务,勤勉义务,像在背法条。
沈行没跟着画线。他把这几条对着脑子里的锦岩重工,摆了一遍。
旧公司法的董事义务写得虚。忠实,是不抢公司的利益。
勤勉,那几个字更像口号。新法把勤勉义务写进了正文,要求董事为公司最大利益,以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执行职务。
他盯着「合理注意」四个字。
在锦岩当质量主管那几年,他见过太多程序正确、实质违规的事。会议纪要写得清楚,每一步都走了流程。
落到底,质量报告被收走,预警被截断,台账被封存。从文件上看,没有一处违规。
新法再往下,到了决议。第二十六条,股东会、董事会的决议,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违反章程,或者内容违反章程,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。
他翻到第五十七条。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,可以查阅会计凭证。
笔放下了。
锦岩重工混改那年,磐岭资本进来,拿了百分之二十五。他当时在质量部,只觉得股东换了一拨人,会议室多了几张陌生的脸。
他从没想过,那百分之二十五在董事会里能顶多大用。
他想起自己刚办完的那个知情权案。一家小制造企业,账被人做成了两本。
他代理股东去查,一审法院判了,可以查会计凭证,拒不提供的季度凭证,依不利推定认定原告的主张成立。
那是一家小厂。锦岩这种体量,门要难进十倍。
「沈哥,你光翻不写,待会交不出来。」周敏探过头。
「我在找尺子。」
「尺子?」
「新法的尺子。拿它衡量锦岩那几年的旧事,能看出来不少东西。」
他把新法合上,拿起锦岩的旧材料。质量报告,会议记录,老钱的台账摘要。
他拿新法的尺,一条条去量那些旧事。
量出来的结果,让他后背发凉。
当年那份被收走的预警报告,按新法,他作为质量负责人,对可能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报告义务。这是勤勉义务的正向要求。
收走报告、截断流程的上头,反过来踩的是同一条。程序上一个字没写错,新法看的却是合理注意和公司最大利益。
一条条对下来。他从前以为合规的那些决策,在新法框架下,个个站不稳。
比如那年一份热处理外协的决议。会上全票通过,记录写得漂亮。
可实际是上面先定了调,会上没人改得了一个字。按旧尺,这是合规的董事会决议。
按新尺,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有没有走样,得一件件拆开看。
第一百九十二条他也翻到了。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指示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,承担连带责任。
他想起那两百多笔不到八十万的密封件采购,想起老钱压箱底的那份清单。纸面合规,底下是另一套。
这条,迟早用得上。
「沈哥,你那条连带责任,写得太虚了吧。」周敏扫了眼他的草稿,「实际控制人这种,取证难得很。」
「难是难。可法条把口子已经给开了。」沈行把那行字圈起来,「锦岩那两百多笔采购,笔笔不超八十万,凑不到一块看不出名堂。」
「一旦凑一起,就是另一回事。」
周敏没再接话。
他第一次懂了赵德明为什么催他补课。旧尺量不出新毛病。
新尺一量,锦岩那些年盖着章的事,露了底。
他把这层意思写进备忘录。
标题只写五个字。文本与操作。
文本上的制度,和程序上的制度,和真正在运行的制度,常常是三件不同的事。新公司法把第二件和第三件,用条文衔接上了。
周敏的备忘录先交。十二页,密密麻麻,风险点列了三十多个,每条附案例指引。
赵德明翻了翻,递给沈行。
「你看她的,她看你的。你们一个看条文,一个看车间,合起来才像个律师。」
沈行看周敏那份。扎实,漂亮,挑不出错。
翻到关联交易那段,写的是应审查关联董事是否回避。他想起锦岩那两百多笔采购,想起老钱压箱底的那份清单。
纸面合规,底下是另一套。
赵德明翻完沈行的备忘录,抬眼。
「文本与操作。这五个字,比周敏那三十条风险更值钱。」
「她的也没废。只是看病的角度不一样。」
「你如今看企业,不像质量员,像拿放大镜的法律人了。」
沈行把备忘录收进包。赵德明说,陈志远这周会打电话。
赵德明补一句。「他说你准用得上。」
陈志远比他想的瘦。
方达的小会议室,陈志远坐下,把一个文件袋放桌上。西装,领带系得紧,手里没有多余动作。
「沈律师,赵总提过你。」他开口直接,「我是磐岭资本派驻锦岩重工的董事。二〇二〇年混改,我们进来,拿了百分之二十五。」
沈行点头。这个数他熟。
「钱出了。义务履行了。」陈志远笑了下,笑得不算好看,「你问我,在锦岩我做过什么决定。」
「我签过字。」
「字是我签的。可决定,从来不是我做的。」
他没停,接着说。
「董事会名义上有我一个席位。凡要紧的事,先过党委前置研究。」
「那个会,我这个董事进不去。会议记录,我也拿不全。」
「等董事会再开,桌上是定好的方案。我签,或者不签。」
「不签,我是民营股东不懂大局。签,我就是那枚章,没有实际意义。」
沈行听着。这和他备忘录里写的文本与操作,是同一件事的两个面。
「知情权也是摆设。我要查账,程序上能查。」
「真去查,财务说这块归集团,那块归事业部。绕两圈,你拿到的还是他们想给你看的那几页。」
「表决呢?」沈行问。
陈志远摇头。
「议案到会上,有没有人反对?有。可谁也不敢把那句话放到台面上。」
「我一个人,百分之二十五,挡不住剩下那七十五。更要命的是,那七十五里,大头的意志从来不在董事会里形成。」
「它在别处就定了。」
「你提过反对案没有?」
「提过一次。关于一笔设备处置。」陈志远顿了下,「当场被请去沟通。」
「回来再上会,议案改了写法,我那反对,算没提。」
「沟通这个事,就是关键之一。」
「对。但我被卡住了。」
「会议记录你真的一份都拿不到?」
「能拿到形成结论的纪要。过程记录拿不到。」陈志远从文件袋抽出一张纸,「你看,上季度董事会的纪要。」
「半页,全是『一致通过』。」
「怎么讨论的,谁说了什么,没有。」
沈行接过来。半页纸,干干净净。
「干净得不像开过会。」
「开过。只是记下来的,只有他们想记的。」
他举了个例。
「上个月一笔大额关联交易的决议。我事先完全不知道有这笔交易。会上才第一次看到材料,当天就要表决。」
「我想问两句,桌上的人说,时间紧,按流程走。我一个人,问不出名堂。」
「那份决议,关联董事回避了没有?」
「谁都没提回避。一笔就过了。」
沈行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转了半圈。
会上才见材料,当天表决。这本身就踩第二十六条的表决程序。
关联董事未回避,又是一条。两个角度,都能打。
「陈董,你的问题,根儿在于两套程序叠着跑。」沈行把新法推到桌子中间,「前置研究定方向,董事会走形式。」
「单看哪一套都合法。合到一起,你的席位就被架空了。」
陈志远看着他。
「我当年也是那堵墙里的人。墙里按指令做事,墙外按公告理解。我从前以为问题在某个人的坏,或者某份报告的假。」沈行停了下,「换个位置看,问题不在某一块砖」
「在砌墙的那套办法。」
他从前是墙里那个签字的人。如今坐在墙外,手里拿的是法条,不是报告。
位置换了,他要的那件事,和陈志远要的,是同一件。让那套办法,回到条文里头去。
党委前置研究本身不违规。董事会决议程序本身有规定。
两套叠在一起,民营股东的席位被压缩的彻底。每道工序都合法,合到一起,那个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东,什么也决定不了。
赵德明之前说过,陈志远急着联系,是为了一件快要表决的大事。沈行没追问细节。
眼前的结构问题,比一件具体的事更根本。
「沈律师,你当年在锦岩做质量,你比谁都清楚那地方怎么转。」陈志远往前倾了点,「我在意的不仅仅是眼下的损失。我要的是,锦岩按公司法和章程来治理。」
「该我表决的,让我表决。该我查的,让我查到。」
沈行把文件袋拿过来,没急着打开。
「陈董,先说清楚。党委前置研究这道环节,我不碰。那是另一套逻辑,我没想掀桌子。」
「我没让你掀。」
「我打的,是董事会决议的程序。」沈行把新法翻到第二十六条,「回避、表决、告知,这几处最容易露茬。你那百分之二十五的委屈,得装进这些条文的壳里,才进得了法院。」
陈志远眼神亮了一下。
「你跟我想到一处去了。」
「那笔快表决的大事,你先自己顶着。」沈行把文件袋里那份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抽出来,逐页翻,「我先把程序这条线立住,后面才好接。」
落款处,孙立群的名字排第一个。集团党委委员,副总裁,事业部党总支书记,总经理。
四个头衔,一行字。
他合上文件。
「陈董,这案子我接。先从我能打赢的角度打起。」
陈志远站起来,伸手。两只手握到一起,力道都不轻。
「那就,麻烦沈律师了。」
沈行送他到电梯口。那笔快表决的大事,陈志远说先自己顶着。
「快表决」三个字,是个倒计时。
他回头看小会议室。新法的书还摊着,决议复印件落款处,孙立群的名字排最前,四个头衔挤成一行。
两年前撕碎的那张A4纸,和今天这份复印件,隔了两年,拼到了同一张桌上。
只是这一回,那张要表决的单子已经在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