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-《吾与子之乐》
文/羌山野粟
吾与幼子同桌而食,吾子忽停箸问曰:“母以吾餐食之事,可作古文一篇否?”
吾应曰:“可!”
餐毕,吾伏于案桌之上,稚子立于身侧,吾徐徐书之,子徐徐解之。
一书一解,甚乐!
得文如下,展也。
吾之幼子,十岁有余。酷喜一菜,餐餐盼之。
为偿其愿,吾暮行于市集,购鲜菜鲜肉若干,为其烹之。
夜幕垂垂,灯火渐行,众皆于桌前食也。子得其菜,欣欣也。桌上其余二三菜,皆不入子眼。
子执箸衔菜置碗内,与米和之,曰:“美哉!”一碗毕,复添之,笑曰:“再也。”子复衔菜其中,一也,二也,又三四也。
其父曰:“留,余兄未至。”子停箸望之,盘内余一二矣。色馋,时食时望,皆不舍。
餐毕,子抚腹仰躺于椅上,色足矣。少顷,子收碗置于池内,去!吾呼曰:“唤其兄。”子应声而远,唯余影也。
吾与其父诉曰:“贪也,馋也,独食而不知留,不可焉!”
其父不以为然。
诸位恐奇之,何也?
此
——鱼香肉丝矣!